「心靈」是一種很私人的領域,它看不見、摸不著,但卻被每個人所珍藏,而且是用整個生命來珍藏它。「心靈」其實就是每個人「自我的思想意識特徵」,它是由思維、情緒、意志、記憶和想像所組成的。沒有任何兩個人的心靈會完全相同,也沒有任何兩個人的心靈會完全相異,因此人在世上都在尋找著可以跟自己部份或完全契合的心靈體。心靈能部份契合的叫做「朋友」,而能幾乎完全契合的就叫做「親人」、「情人」或「伴侶」。但這並非一定,就像管仲說過:「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叔牙。」可是鮑叔牙真的比管仲的父母還了解管仲嗎?不見得,但可以確定的是,管仲認為鮑叔牙跟他契合的地方,一定是他自認為很重要的「自我」部分。



人都渴望找到朋友,但朋友有很多種,能夠在心靈上找到相互共通點的朋友,我們通常稱之為「知己」。知己、知己,人類發明這個詞彙來形容自己生命中的重要參與者,不就是在明白昭示後人「人是渴望被了解的生物」麼?然則,那些不合群的人或喜歡孤獨的人又該怎麼說呢?其實,他們並不是真的不需要被了解,而只是他們預設了這世界上沒有人能夠了解他們,為了避免心靈一再受創,因此他們寧願選擇孤獨。但社會進步的力量在於團結,團結則源於人與人之間有一定的共識存在,倘若每個人都將自己孤立起來,每個人都自行其是,世界有一天將會停止運轉。因此心靈共鳴的消極意義是在於找尋知己,而積極意義就是在於讓人們能相知相惜,願意一起努力同一個目標,願意一起歌頌同一種理念(即「意識形態」,但此處非關政治),人類的文明在這種共識下將呈現高度的成長。

上面講的,屬於一種長期的心靈共感,但心靈共鳴有很多種,另一種是想法或感受上的短暫合拍。例如,我們看到一篇真情至性的文字,覺得就好像是為我們而寫的一樣;聽到一曲似曾相識的旋律,就好像是特地為我們而作的一般。這種藝術上的感同身受,也是一種心靈共鳴。因為這種共鳴,一個小小的文字工作者可能會啟發出一個留名青史的大文學家,一個只能餬口的配樂師可能會感動出一個跨時代的大作曲家。心靈共鳴,讓藝術成為很多人的精神食糧,也讓很多奇蹟的發生成為可能。

心靈共鳴其實就是一種發現感動的過程,因為我們本能地喜歡貼近這種感動,所以才會很用力地珍惜曾經讓我們產生這種感動的人、事、物;因為,只有這些人、事、物持續地存在,我們的感動才有可能一再地重現。人為什麼渴望被了解?因為人都渴望被感動。管仲為何覺得鮑叔牙比他的父母更了解他?因為管仲覺得鮑叔牙給了他父母都無法給他的心靈感動。為何有人會在和人交往後認為他找到了攜手一生的心靈伴侶?因為對方帶給他任何人都無法重現的深層感動。人啊!就是這麼單純的動物,會覺得複雜,那是因為我們分不清什麼是表情?而什麼是面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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